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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0 10:24 | 点击:[]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启动2027年项目库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教育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24〕62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7年预算和2027—202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6〕37号);

3.《河南科技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

二、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支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属于《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导清单》(附件1)的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工作规划申报。

(二)人员经费支出

由人事工作部、本科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申报,校属各单位配合。

(三)公用经费支出

1.教辅部门办公经费、各学院教学业务费无需申报,学校依据人事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提供的数据统一核算。

2.水电、绿化、保安、物业、后勤运转保障项目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单独申报。

三、储备原则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紧编报

各单位应根据机构运转和部门履职基本需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紧安排必要支出,重点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若干规定》,从严申报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展会等公务活动支出,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应优先使用活动筹集收入安排支出,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严控活动规模和时间。

2.加强信息化系统运维资金管理,编制预算时单独设置运维项目,合理核定相关费用。长期闲置的系统,不得申报运维预算。

3.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优先通过调剂共享解决配置需求。现有同类仪器设备机时利用未达到《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10号)(附件2)规定标准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增同类仪器设备。

(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将落实校党委、校行政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作为首要任务,对政策到期、交叉重复、低效无效的存量项目和政策文件,要主动清退,及时调整。文件调整前,不得申报支出。

(三)强化规划衔接

各单位申报项目须紧密围绕学校“十五五”规划、“双一流”创建计划、博士点建设与培育计划及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申报书中标注对应依据,对标注不明确或支撑作用不充分的,发展规划部和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在审核时将予以退回。

(四)突出绩效管理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在申报项目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目标须细化、量化、可衡量,与预算金额相匹配。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业务主管部门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附件3),未通过评估的不得申报。

四、储备程序

学校储备项目库按照“项目单位申报 → 业务主管部门集中论证和评审 → 发展规划部规划审核 →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预算审核 → 校级评审 → 项目库领导小组专题研究 → 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审议”的程序开展。

校级评审实行校内校外专家相结合的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业务专家、绩效专家、财务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综合评议。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分类申报

申报项目类支出时,各单位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对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导清单》(附件1)和《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附件4),每个项目须对应单一资金支持方向申报,不得跨方向申报。

(二)确保不留硬性支出缺口

除新增的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部署外,凡未纳入本次项目库管理的项目,2027年校内预算及财政专项资金一律不予安排。

特别提示:以下项目务必申报,不得遗漏:

1.已通过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且需在2027年支付的项目;

2.分年度支付的项目,2027年有支付计划的项目(上年度已申报过的,本年度仍需重新填报)。

(三)项目申报金额的填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该项目在2027年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按照支付计划进度分年度编制预算,明确各年度资金需求,不得将多年资金需求编入一年预算。

(四)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中包含政府采购内容的,须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填报:

1.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填报;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须完整填报采购预算信息。

特别提示:2027年拟启动招标采购但当年不形成实际支付的项目,填报时务必选择“2027年项目规划”模块申报。

(五)资产配置的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中包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软件等)购置内容的,须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填列相关信息。

六、申报纪律与约束机制

(一)严禁虚假申报

在项目储备过程中,凡存在虚构项目内容、虚列测算依据、虚假绩效目标、伪造佐证材料、夸大项目需求等不实情形的,取消项目入库资格。

(二)做实项目论证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库建设第一责任人,须做实项目可行性论证,从严从紧把好入库审核关,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具备可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方案申报书》(附件5)须逐项标明预算核定方法及具体依据,做到资金预算细化明晰,“其他”等模糊事项不予认可。

(三)科学排序

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和“四保”原则,综合考虑项目战略匹配度、绩效信用、预算精细化程度等因素,科学确定项目排序。排序结果作为提交项目库的前置条件,未完成排序的项目不得提交。

学校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资金额度和使用要求,从项目库中按照排序依次安排预算。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

(四)建立挂钩约束机制

学校建立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绩效评价、审计结果”挂钩机制。对执行进度缓慢、审减率偏高、绩效评价结果较差、审计问题较多的部门,按一定比例压减其下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

七、申报方式与时间

各单位通过“全面预算绩效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和管理(登录路径:河南科技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首页,点击“全面预算绩效一体化平台”进入)。

1.项目类支出:各项目单位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

2.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单独安排补报或延后评审。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财政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64271720


                                                                                      项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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