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效率,依据学校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并结合实际需求,河南科技大学评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名单,以供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时选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河南科技大学基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开征集 |
征集人 | 河南科技大学 |
项目性质 | 非政府采购项目 |
征集方式 | 公开征集,不设入围名额上限 |
服务期限 | 不设固定有效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有进有出 |
适用范围 | 学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质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T/CCEAS 008-2026)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 |
重要声明:本次征集所建立的登记名单仅为便利学校快速了解潜在供应商,不作为参与学校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登记名单外的供应商同样享有参与学校各类公开采购活动的权利。学校保留在任何时候从登记名单外选择供应商的权利。
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30
二、征集原则与程序
(一)征集原则
本次征集不开展综合评审,不设定评分标准,不设置淘汰率。采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社会评价”的合格制准入方式。申请单位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经现场考察核实其办公场所、人员、业绩的真实性,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即可纳入信息登记名单。
(二)征集程序
步 骤 | 内 容 |
1.发布公告 | 在学校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公开征集公告 |
2.提交申请 | 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
3.资格审查 | 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
4.现场考察 |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
5.社会评价 | 查询信用记录、行业口碑、过往业绩评价 |
6.确定入围名单 | 综合审查、考察、评价结果,确定入围名单 |
7.入围通知 | 向入围单位发送入围通知书 |
(三)现场考察的主要内容
现场考察小组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办公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面积是否满足要求(不小于80㎡);
2.拟投入人员是否真实在岗,社保缴纳是否连续(近6个月);
3.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是否满足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
4.档案室是否独立设置,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三级复核体系等内控制度是否实际运行;
6.业绩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现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入围。
(四)社会评价的主要内容
1.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入围;
2.通过电话或函询方式,向申请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业主了解其服务质量、履约情况;
3.查询行业主管部门网站,核实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造价咨询机构,或具有总公司(注册地为河南省内)全权授权的洛阳分公司。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财务、质量、内控、档案、廉洁从业等制度)。
3.有固定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办公地点一致),面积不小于80㎡。
4.造价人员不低于8人(含建筑、安装、市政等专业),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具有能够保证项目正常完成的硬软件设施。
6.具有独立存放档案的档案室,确保档案安全、有序分类存放。
7.近三年内,有完成洛阳市或河南省内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编审工作的业绩,且在执业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8.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信用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以下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参与征集的供应商须在参与征集活动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不接受分支机构独立提出的申请(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全权授权文件)。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登记申请表》 | 格式详见附件1 |
2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 格式详见附件2 |
4 | 办公场所证明 |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5 | 拟投入人员名单 | 包含专业、资格等级信息 |
6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证书复印件 | — |
7 | 上述人员近6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 — |
8 | 业绩证明材料 | 近三年内完成的洛阳市或河南省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绩材料(包括合同或委托协议、造价成果等关键页复印件,其中,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至少2项,结算审核业绩至少1项) |
9 | 信用记录截图 |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后,且在参与征集活动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
10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格式由申请单位自行拟定 |
11 | 承诺书 | 格式详见附件3 |
提交要求:以上材料应按顺序整理,以PDF格式打包后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造价咨询征集+单位名称”。
五、服务费支付标准
(一)计费基准
征集人参照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造价咨询费计取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洛财购〔2019〕3号文、洛财购〔2017〕1号文及后续更新文件)支付服务费。
名单有效期间,若参照标准发生调整,新委托的项目将执行调整后的计取标准。
(二)最低收费保障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单项咨询服务费,若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若超过2000元,按标准全额计取。
六、使用办法
学校依据工程投资额对造价咨询服务实行分级使用,具体如下:
工程投资额 | 使用规则 | 价格确定办法 |
400万元及以下 | 直接委托 |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造价咨询费计取标准 |
400万元-5000万元 (不含) | 邀请不少于5家入围机构,综合选定 | 各单位独立报价 |
5000万元及以上 | 公开采购,综合评议 | 各单位独立报价 |
说明:结合学校内部采购限额制度(1万元以下直接委托、1万—5万元可邀请比选、5万元以上公开采购)执行。
七、服务要求
1.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计价规范、从业规范、合同约定及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计价规定开展编制与评审工作。
2.入围后,造价咨询机构须将拟参与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信息及工作经历报送征集人备案。
3.进行项目造价编制与评审时,应根据项目需求开展现场踏勘、工程量复核等工作,现场踏勘人员须为项目主办人员。
4.最终出具的成果文件应满足委托人的实际需求。
5.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在确保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出具审核成果。因委托人原因导致额外工作量增加的,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顺延天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八、考核机制
(一)项目考核
每个项目服务完成后,委托人从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四个维度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等级 | 综合评价标准 | 分维度参考标准 | 处理方式 |
优秀 | 服务质量显著超出预期,响应非常及时,配合主动积极,整体表现优异 | 专业能力:成果文件精准、合规,无差错,能提出增值建议。 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保密意识强,完全客观公正。 服务态度:主动沟通,态度积极,对需求快速响应,配合度极高。 工作效率:全部节点提前或准时完成,面对突发需求快速处理。 | 继续使用;优先作为长期合作及重要项目的首选机构 |
良好 | 服务质量完全满足要求,响应及时,配合良好,仅存在细微且不影响整体质量的不足 | 专业能力:成果文件准确、合规,存在个别细微疏漏但及时自行纠正。 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无违规行为。 服务态度:态度良好,有问必答,能较好地配合工作。 工作效率:基本按计划完成,偶有轻微延迟但未造成影响。 | 继续使用,但累计记录;记录为“良好”,作为常规合作的依据。若连续出现,可进行口头提醒。 |
合格 | 服务质量基本满足要求,响应偶有延迟,配合一般,略有不足。 | 专业能力:成果主体可用,但存在少量需发回修改的明显差错或对规范理解有偏差。 职业道德:无原则性问题,但可能在利益申报、回避等程序性细节上不够严谨。 服务态度:配合基本被动,对合理需求偶有推诿或响应迟钝。 工作效率:常有节点延迟,需反复催办,对项目进度造成轻微压力。 | 继续使用,但重点记录并监管;累计记录,作为风险预警。若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评为“合格”,可采取约谈负责人、要求提交整改方案、降低其后继项目的参与权重,直至暂停合作。 |
(二)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
1.学校评审中心每年对入围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响应速度、履约情况、业主评价等。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移出登记名单;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入围机构可自愿申请退出登记名单。
4.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符合条件的机构可随时申请加入。
(三)与考核相关的其他规定
1.因委托人原因产生的额外工作,咨询人按时完成的,不纳入负面评价。
2.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或延误的,纳入考核范围,可视情节直接评定为“良好”或停止其服务使用资格。
3.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退出机制
造价咨询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的造价咨询业务:
1.将受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2.接受或索要关联施工单位礼金、有价证券及物品,或参加其宴请和组织的娱乐活动,经核查属实的;
3.超过约定期限5个工作日未出具评审报告的,但因委托人原因导致额外工作量增加而延期,且经书面确认的,延期天数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限;
4.不服从委托人监督管理的;
5.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围资格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围资格,并将其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
3.入围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学校可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4.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大学评审中心所有,不承诺进入名单后必然获得业务委托。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人:河南科技大学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626208
联系电子邮箱:pszx@haust.edu.cn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
十二、附件清单
附件1:《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信息登记申请表》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件3:《承诺书》(模板)
河南科技大学评审中心
2026年10 月14日
温馨提示:请各申请单位在提交前仔细核对材料清单,确保材料齐全、盖章完整、PDF清晰可读。邮件主题务必按“造价咨询征集+单位名称”格式填写,以免影响受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