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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6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2025-11-18 12:11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豫政〔2025〕22号)《河南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编制2026年校内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破解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着力构建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强收入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健全预算管理链条,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努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经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预算法定,强化以收定支。加强预算统筹,将学校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资产资源使用收入、社会服务和创收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管理。各单位应按规定将预计可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编制零基预算,取消支出基数。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逐项审核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因素,在综合平衡基础上确定预算。

(三)习惯过紧日子,从紧安排预算。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活动和基本运行经费管理,合理规范安排人员支出经费,从严从紧加强项目建设经费管理,持续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四)规范项目类别,分类编制预算。各类支出按性质和用途划分为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并根据学校的基础信息,按照规定定员定额、分类分档据实编制。

(五)明确预算顺序,稳定财力支撑。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支出预算安排顺序的要求,学校预算按照“四保”(保民生、保运行、保重点、保稳定)顺序进行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将不再安排后序支出。

(六)严格预算评审,推动结果应用。对申请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内容

预算编制年度为2026年(指自然年,而非“学年”)。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学费住宿费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涵盖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根据2026年河南省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核算;

2.学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处置)收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入、利息收入,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核算;

3.住宿费、幼儿园保育保教费、水、电、暖气、物业和各类服务项目收入,由后勤保障部填报;

4.成人教育学生学费、各类短训班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填报;

5.纵横向科研经费收入,由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社科处、军工科研管理办公室)填报;

6.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资金、捐赠收入、网络使用费收入、考试考务费收入、版面费收入、查新费收入、车辆管理收入、体检收入、物业费收入、水电气暖费收入、录课收入以及其他各类对外服务收入等)由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填报。各单位应充分预估2026年的各类外部收入,并按要求申报,未列入预算的收入将不得安排支出。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分类。

1.人员类项目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长期外聘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由人事工作部按照上级部门和校内政策及标准编制支出方案;后勤非编临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由后勤保障部按照上级部门和校内政策及标准编制支出方案。

(2)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服兵役资助、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及按规定计提的校内奖助学金等,由本科生院(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依据有关政策编制支出方案。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生活费、离休人员医疗费、丧葬费及抚恤金、遗属补助、困难补助等,由人事工作部依据有关政策编制支出方案;学生医疗费,由本科生院(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依据有关政策编制支出方案。

2.运转类项目支出

包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1)职能部门、教辅部门、直属机构等的办公经费,实行定额计算,各部门仅填报本部门实际工作人数。基本运行业务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报,上传支撑材料。

(2)学院教学业务费:由人事工作部、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学院的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教学和实验人时数,按定额计算。

(3)后勤保障经费,由后勤保障部填报,包括水费、电费、采暖费、材料及维修费、物业外包服务费等。

(4)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分成、各项税费、出访经费、安保服务、修缮经费、资产及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由归口职能部门填报。

3.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指学校各部门(学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1)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由后勤保障部(基建处)填报,需根据批复的建设规划预测支出,未经批复或立项的不得填报。

(2)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以学校2026年项目库为准,原则上不再新增。

4.结转项目支出

列入以往年度预算但未执行完毕的项目,确需在2026年支出的,需填报2026年预算,且相关执行部门当年不得再安排其他同类项目。

(三)政府采购及资产配置预算

1.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单独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备案采购计划及后续活动: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不论数额大小一律填报;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填报。

2.采购车辆、家具、设备等资产,需单独填写资产配置预算,并详细说明部门现有同类资产情况、新增资产的必要性、采购参数及测算依据等。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按照“先预算、再采购”的工作程序开展采购,未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原则上不予采购、入库及报销。

四、预算编制程序及要求

(一)编制程序

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编制方法。2026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及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1.“一上”阶段(2025年11月14日-12月15日)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报送预算基础数据及项目支出预算。其中: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收入预算数据、支出预算基础数据的报送;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运转类项目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报送。

2.“一下”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2月)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评审结果、2026年预算收入及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意见》规定的支出预算安排顺序,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报学校批准后下达各单位预算控制额度。

3.“二上”阶段(“一下”数据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在控制额度内,按照学校规定细化经费支出预算,通过预算申报系统提交。

4.“二下”阶段(2026年预算批复后)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经费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后,分期下拨经费。

(二)编制要求

1.2026年预算按大类分项目填报,项目名称尽可能与以往年度项目名称一致,确无归属大类的项目,报送必要性说明。

2.严格公务活动和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从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坚持精简会议和节俭办会,合理控制培训支出,严格国内差旅活动审批管理,强化节庆展会论坛竞赛等活动经费管理,规范委托业务费管理,节约行政办公经费,压减纸质文件、资料汇编等印刷支出,控制报刊书籍订阅和图书购置数量,严控一般性宣传支出,严格办公用房维修租赁和物业费管理。

3.合理规范安排人员支出经费:严格落实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反规定新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从严控制编外人员,用人规模必须符合工作需要和严控经费支出要求,坚持最小化原则控制外包运维人员数量。

4.持续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调剂解决,严控图书资料(含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家具及设备等新增资产购置,如:各类评估、检查配置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专项活动结束后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管理使用,上交后方可办理报销。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配置与履职无关的资产。常态化推动资产盘活利用,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调剂共享,加强资产使用管理。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要求,由单位预算申报人在预算申报系统中填报本单位收入、支出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后,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汇总整理。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财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电 话:64279301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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