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2024-2025学年立项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已经到期,现就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验收项目共60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为一年,项目负责学院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学院预验收通过。
2.项目负责人整理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2)《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
(3)立项后签订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
(4)《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5)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的佐证材料(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6)发表的论文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送至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科(致远楼404#),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项目验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