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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5-06-10 16:47

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为了使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财务处就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单请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将一卡通号标注于离校手续单上,并按一卡通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序,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中姓名、班级、专业填写清晰不得涂改。

2、即日起有欠费的学生可到开元校区致远楼一楼财务处办理清缴手续。

3、本次交费数据统计至2015年5月31日,以后补缴费的学生,办离校手续时请带上缴费收据(注:

2010—2011学年有补缴费情况的学生请务必带上补缴费收据)。

二、时间及学院安排

6月11日起,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西苑校区、开元校区工作日办理,周山校区6月17日集中办理。

机电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法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国防生大队的毕业生请到西苑校区办理。

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林学院的毕业生请到周山校区办理。

其余学院的毕业生请到开元校区办理,研究生统一到开元校区办理。

三、办理离校手续地点

西苑校区设在三号楼一楼(136房间)。

周山校区设在林学院办公室(4号楼108房间)

开元校区(致远楼一楼大厅西侧人员收费管理科104房间)。

财务处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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