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33号)的要求和近期上级检查反馈意见,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含各级各类科研平台)。
二、检查内容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化学废液废弃物处置等。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是否有遗漏,是否落实到每一个房间责任人和在本房间开展教学实验的指导教师或从事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制度;是否建立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危险源变更情况及时更新。
2.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工作,完成对实验室每个房间特别是科研平台每个房间的分级分类复核。
3.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5月14日-20日)
各学院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电子版(附件3);
2.《实验室特种设备备案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4);
3.《现存化学废液废弃物统计表》电子版(附件5);
4.《化学废液废弃物学期产生量统计表》电子版(附件6);
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致远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sysglk@haust.edu.cn。
(二)学校安全督查阶段(2025年5月21日-22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督查,形成《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并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后的实验室分级,同时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按时报送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来校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5-6月)
省教育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检查问题整改和安全检查回头看阶段(2025年7-10月)
根据省教育厅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