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学院已陆续收到办理的公务卡,为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结算进度,收到公务卡的人员请尽快办理开卡手续并启用。
自2013年11月25日起,收到公务卡的各学院发生的业务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各类现金借款和现金报销业务。
自2013年12月1日,学校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请各部门、各学院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对实行公务卡结算前发生的现金借支或个人垫支业务,尽快取得发票办理报销手续,此类业务报账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为帮助各位老师了解公务卡执行后的有关问题,我处已将《河南科技大学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公务卡的知识问答”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挂在财务处网页政策法规栏下,请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