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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自行采购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4-06-28 17:54

为进一步加强自行采购管理,强化单位自行采购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建立完善常态化自行采购监督治理工作机制,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23年自行采购项目专项检查。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原则,全面深入摸清校属各单位自行采购管理情况,积极防范和化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两级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促进自行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校属各单位2023年自行采购项目

(二)检查方式:按照“单位全覆盖,项目随机抽”的原则,聘请专家进行审查资料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涵盖自行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全要素,主要针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和自行采购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成立自行采购领导小组。

2.是否依规组织实施自行采购活动。

(二)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自行采购立项、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

2.是否按自行采购工作有关的内控制度执行采购。

(三)自行采购执行情况

1.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采购,随意改变采购方式问题。

2.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是否合规,是否应编尽编。

3.采购方式是否选择得当。

4.评审委员会(小组)组成是否合规。

5.采购结果确认是否依法依规,是否存在随意变更成交结果、废标等情况。

7.资金支付是否及时合规。

8.是否对供应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

9.采购资料是否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自行采购是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自行采购项目个数占年度总采购项目的68.3%,自行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已列入学校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真正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检查结果将通过一定形式在全校范围通报。

(二)强化管理,治防并重

各单位需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一名经办人,作为此次专项检查负责人和联系人。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规范招标采购意识,加强自行采购项目管理,严格采购程序,严防采购工作风险隐患,坚持治防并重,确保自行采购合法合规。

(三)积极配合,按时完成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应材料,采购资料主要有集体研究意见、会议纪要、采购需求、论证资料、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资料、自行采购报告、合同等。

1.已提交采购申请的项目对照采购资料内容,资料不完整的在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采购资料。

2.未提交采购申请的科研物资设备采购自行采购项目,把采购资料复印件交到致远楼314房间,采购资料复印件不退还。

3.7月6日前将“自行采购专项检查负责人、联系人名单”(附件1)和“自行采购领域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发送至zbcg01@haust.edu.cn。

联系人:韦老师 武老师

联系电话:64270780 65627683

电子邮箱:zbcg01@haust.edu.cn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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