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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2021-03-12 09:22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经自查,我校小型修缮工程维修库、公车租赁库在本次清理范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此两类备选库,在上级有关办法正式印发前,相关项目的采购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进行。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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