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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7 18:54 | 点击:[]次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与采购工作,请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河科大办〔2022〕4号)和《河南科技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办〔2022〕6号)于2022年3月10日前制定本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并发布在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到邮箱gzczbb@haust.edu.cn原则上未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单位,不得执行自行采购。

《河南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河科大办〔2022〕4号)《河南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办〔2022〕5号)《河南科技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办〔2022〕6号)等文件已在校园网主页公布。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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