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关于海关稽查我校减免税进口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1:57 | 点击:[]次

各相关院系及实验室:

洛阳海关依据减免税进口设备管理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7日开始,对我校在监管期之内的进口设备进行稽查。待抽查设备清单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随时迎接海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按海关要求,我校需提供每台待抽查设备的三张图片:设备外观图片(要清晰完整地展示设备的构成和外形)、设备标牌图片(生产厂家安置于设备外表的参数铭牌,要求清晰特写)、资产标签图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标签,要求清晰特写)。请各相关院系或实验室安排专人拍照,于4月15日之前发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邮箱sbgl@hausr.edu.cn

2、按海关要求,减免税进口设备要安放于指定地点,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在减免税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盈利和生产。如果需要在其他地点进行科研使用,必须提前向海关申请报备。请各相关学院或实验室照此做好准备。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固定资产年终暂停办理的通知
下一条2015年资产清查第一批报废处置设备公开拍卖的通知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致远楼)
电话:0379-64231446
邮箱:cwcbgs@haust.edu.cn
银行账户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基本户银行账号:170502080904908882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洛阳涧西支行
工商银行洛阳涧西支行联行号: 102493002088 (生源地贷款银行账号同上)
建设银行账户: 4100153911005000320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洛阳瀛州路支行
建设银行洛阳瀛州路支行联行号:10549302848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4100004165265089
公积金账号:022010101994

财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