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景华校区北院取得洛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景华校区北院于1958年取得土地,一直以来与相邻单位存在土地纠纷。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解决纠纷土地的回归付出了艰辛努力,但始终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随着时间的推移,相邻单位已经陆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将属于我校景华校区围墙内的70余平方米土地也一并划分其名下,使得纠纷土地成为其合法化土地。这不仅实质上侵害了学校利益,也使景华校区教职工正常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国有资产管理处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景华校区北院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作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来,经过艰辛查找相关历史资料,努力寻求土地来源证据,积极向土地管理相关部门提出《河南科技大学划界申请》、《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景华校区北院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书》、《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更正景华校区北院争议地块权属登记申请函》等材料,据理力争,费尽周折,终于取得了景华校区北院土地使用权证,保障了职工权益,维护了学校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