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科大组文〔2013〕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经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河科大组文〔2013〕5号文件精神,坚持文件所要求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文件所明确的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德才兼备、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出来,为学校发展和本部门把好选人用人关。
按照河科大组文〔2013〕5号文件规定,我处的科级职数是6人,4个正科级岗位和2个副科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拟设立岗位如下:
1.受聘本部门科级干部各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河科大组文〔2013〕5号文件规定的科级干部条件、任职资格、相关政策与要求等规定。
1.国有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领导小组对申报我处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候选人名单;
2.所设岗位申报人员不足2人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可以直接确定岗位人选,申报人员不再参加竞争选拔;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未获通过时,该空缺岗位可在其他岗位的申报人员中进行双向选择,申报该岗位的落选人员可参加其他岗位的竞争上岗选拔。
3.所设岗位申报人员超过(含)2人时,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
由领导小组、机关党委领导、组织部领导等五人组成选拔评委会成员。评委会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政治素质、计算机操作技能、文书编写能力、业务经历、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总分排序,择优推荐。
1.2013年7月18日,召开本部门全体现职人员会议,传达学校科级选拔任用文件精神。
2.2013年7月19日,本部门现职科级干部任期述职和民主测评。
3.2013年7月20日上午11:30以前,申报本部门科级干部的人员向组织部提交报名表,同时向本部门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2013年7月21日,报名人数超过1人的岗位进行竞争选拔。公示拟选人员名单。
5.2013年7月22日,填报拟聘人员的《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并上报组织部。